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3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包头稀土研究院经测评、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这是稀土院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获得的一项国家级荣誉。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指属于国家、省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能承接国家、省市重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
此次入选,是对稀土院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认可,也彰显了稀土院在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综合实力。近年来,稀土院坚持“求实创新、引领产业、联盟合作、持续发展”的知识产权方针,将知识产权战略贯穿到科研管理的全过程,知识产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下一步,稀土院将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为抓手,坚持“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紧扣高质量发展导向,深耕专利转化和运营,不断优化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用知识产权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科研管理部 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