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内蒙古大学化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许涛同志怀着对生活的热爱和对稀土事业美好憧憬。毅然的来到我院从事她所学的化学专业。在我院理化检测中心从事化学检测工作。多年来,她完成了大量理化分析检测工作,由于她出色的工作,1996年担任理化检测中心主任。在她主持领导的检测工作中,完成了大量分析元素的化学分析及检测,每年完成检测元素10万多个,全中心连续多年创收100多万元。除了完成例行的分析元素外,她还查阅资料,组织完成了一系列检测方法,并不断总结检测方法和逐步拓展专业技术研究领域。参加了全国及行业的稀土相关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负责起草和参与起草了几十项稀土检测标准制订。参与了国家稀土标准十一五规划工作。几年来,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几十篇,与他人合作完成了《稀土冶金分析》著作,并与国内外多家检测机构建立了业务往来,在她主持领导下,我院理化检测中心在国内外知名度不断提升,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她和其他人合作完成了适合稀土分离用的离心萃取机的设计与加工,申请了专利。
近年来,她又深入到环境科学领域,2003年一项科研成果《钕铁硼固体废物处理》在企业转化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目前又承担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头地区环境中钍元素的环境化学行为研究》,完成了《稀土固体废物成因、生成量及综合利用》学术论文。多次提交报告向相关部门建议,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及技术进步等方面说明稀土固体废物的回收再利用的重要性。她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在与蒙古国的合作交流中,与蒙古国科学院达成了合作建立稀土材料实验室的意向,对蒙古国稀土资源的勘探、开发提出了建议,并促进了蒙古国矿业公司就稀土和铁资源的勘探与包钢集团公司的初步合作。
许涛同志在从事技术业务工作的多年里,不仅完成了一系列检验方法的规范和检测体系的完善,而且将检测工作的领域逐步延伸到选冶、有色、黑色、环境、食品、医药等多个领域。为我院理化检测中心工作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和检测范围的扩展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2006年许涛同志走上院领导岗位从事管理工作。不论是从事技术业务工作,还是走上领导岗位从事管理工作,许涛同志都能不断进取,总是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她分管的工作中,完善了稀土院质量管理办法、标准化管理办法,推进了按国际和国家标准运行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标准实验室的管理体系的运行。在她积极的促进下,2008年4月28日,“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初步通过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经国家质检总局专家组评定,该中心实验室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国家稀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稀土院成功落户,使稀土院理化检测中心工作迈上了新的发展平台。
作为一名党外高级知识分子,她积极参与大量的社会工作,她曾担任过包头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担任过包头市昆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常委会副主任委员。2006年4月担任中国化学会内蒙古化学会常务理事。2007年3月九三学社包头市五次代表大会副主任委员。2007年6月担任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六次代表大会委员。2007年12月担任政协包头市第十二届委员、常委。在她担任的工作中,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联络与沟通,通过调研完成许多提案,提出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包头地区的经济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她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贫帮困。几年来她一直资助一名失去双亲的女生,并经常呼吁周围有能力、有爱心的人士帮助需要救助的人群,目前通过她和妇联的联系,已有5名贫困女童得到了资助,并且她仍然不断地积极的在做好这项工作。
由于她努力工作,得到了各级组织认可,2003年分别获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科技进步三等奖、包钢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2004年荣获包钢集团公司科学兴企学术研讨征文二等奖;2005年荣获包钢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2006年分别荣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二等奖、包钢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包钢集团公司讲理想、比贡献竞赛活动先进个人。2006年、2007年两年度获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稀土标准化工作先进工作者,2007年获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2008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许涛同志20多年来,无论是在科技这块田野上,还是在社会这个大舞台上,她以汗水和信念,摘取到了自己的果实;她以踏实与智慧,得到了同志和社会的认可;她用自己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书写了亮丽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