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管理办法的试行,将由院学术委员会聘请技术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采用指标量化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自荐申报人员的项目情况、科研成果、论文(或论著)、发明专利、新产品类、解决难题、产值等进行量化评分,作为评审参考。评审组再经科研能力、科研贡献、团队建设、成果转化、综合表现等几个方面进行非量化集体评议,通过投票提出技术专家、带头人以及后备人选的初选意见。该办法一经出台便引起大家的广泛讨论,选拔范围之广,报酬之丰厚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无疑,这是稀土院在在稳定人才、吸引人才、培养人才、重用人才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中又出重拳,在寻求人力资源的价值最大化探索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彰显了更科学的管理水平和更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
该办法的出台,为我院人才引进与开发,合理利用优势资源,创造更丰硕的科技成果提供了有力保障。